紅網株洲10月22日訊(通訊員 易莎娜 劉常青)兩名洗漂廠老闆拖欠員工工資,債主又上門要債,不給員工任何“交代”便關閉手機,玩起“失蹤”。10月21日,經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滿某、王某因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當地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今年32歲的滿某系湖南祁陽人,曾在株洲某洗漂廠當管理人員。2013年2月,滿某萌生了自己當老闆的想法,與老表王某(45歲,祁陽人)合伙從阮某處承包了一個漂洗廠進行經營,並招工50餘名在廠里從事各部門工作,滿某負責在外面跑業務,王某負責收賬發工資。2013年10月10日,滿某因欠外債得知債主上門要債,在無力支付員工工資的情況下,帶著老婆逃至祁陽、衡陽等地躲避。王某得知這一情況後,擔心債主找自己的麻煩,時隔兩天也逃至廣東、廣西、長沙等地躲避。洗漂廠肖某等員工得知二人逃匿後,向株洲市蘆淞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受理後責令該洗漂廠限期發放員工工資,但滿某、王某二人至今仍未支付拖欠工資。經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認定,洗漂廠拖欠58名員工工資共計677828.63元。
  2014年2月26日和4月17日,滿某、王某分別在衡陽東站高鐵站和長沙火車站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到案後,二人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檢察官提醒:企業經營者追求經濟利益的過程中不要泯滅了自己的良心,進城務工人員用他們的辛勤勞動來維持家庭生計,請給予他們應得的尊重與回報。  (原標題:債主找上門老闆玩失蹤 拖欠員工工資67萬餘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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